责任
单位 |
目 标 任 务 |
海安县 |
1.新型墙体材料产量(折标砖,下同)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84.9%以上,其中非粘土非烧结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总量的比例达25.7%以上;2.粘土制品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,其中粘土实心砖产量下降10%以上,压产到0.84亿块以下;3.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86%以上;4.示范工程达到2个以上,城镇以上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全面实施节能设计50%的标准;5.抓好各乡镇新墙材推广应用工作,巩固以往“禁实”达标乡镇,确保不反弹;6.研究清理整治砖瓦窑业的政策措施,不得新建、改建、迁建、扩建砖瓦窑厂,对砖瓦企业停止供应农田粘土,所需资源全部从水下获取;7.完成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或开发项目2个以上,新增生产能力4000万块以上,其中新建1个以上新墙材项目;8.完成新墙材推广应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2个,主城区完成“禁粘”工作;9.征收、使用、管理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(以下简称“墙改基金”),按时上报有关报表,按省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向省解缴墙改基金;10.做好墙改节能的宣传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 |
如皋市 |
1.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88.2%以上,其中非粘土非烧结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总量的比例达23.7%以上;2.粘土制品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,其中粘土实心砖产量下降7.4%以上,压产到1.12亿块以下;3.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88%以上;4.示范工程达到2个以上,城镇以上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全面实施节能设计50%的标准;5.抓好各镇、区新墙材推广应用工作,巩固以往“禁实”达标乡镇,确保不反弹;6.研究清理整治砖瓦窑业的政策措施,不得新建、改建、迁建、扩建砖瓦窑厂,18门以下简易轮窑关停不少于10座,力争全部关停,对砖瓦企业停止供应农田粘土,所需资源全部从水下获取;7.完成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或开发项目3个以上,新增生产能力5000万块以上,其中新建1个以上新墙材项目;8.征收、使用、管理好墙改基金,按时向市上报有关报表,按省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向省解缴墙改基金;9.做好墙改节能的宣传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 |
如东县 |
1.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86.3%以上,其中非粘土非烧结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总量的比例达6%以上;2.粘土制品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,其中粘土实心砖产量下降9.6%以上,压产到1.08亿块以下;3.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85%以上;4.示范工程达到2个以上,城镇以上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全面实施节能设计50%的标准;5.抓好各乡镇新墙材推广应用工作,巩固以往“禁实”达标乡镇,确保不反弹;6.研究清理整治砖瓦窑业的政策措施,不得新建、改建、迁建、扩建砖瓦窑厂,18门以下简易轮窑关停不少于3座,力争全部关停,对砖瓦企业停止供应农田粘土,所需资源全部从水下获取;7.完成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或开发项目3个以上,新增生产能力2000万块以上,其中新建1个以上新墙材项目;8.完成新墙材推广应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1个;9.征收、使用、管理好墙改基金,按时向市上报有关报表,按省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向省解缴墙改基金;10.做好墙改节能的宣传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 |
通州市 |
1.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88.5%以上,其中非粘土非烧结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总量的比例达18%以上;2.粘土制品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,其中粘土实心砖产量下降8.5%以上,压产到1.08亿块以下;3.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95%以上;4.示范工程达到2个以上,城镇以上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全面实施节能设计50%的标准;5.抓好各乡镇新墙材推广应用工作,巩固以往“禁实”达标乡镇,确保不反弹;6.研究清理整治砖瓦窑业的政策措施,不得新建、改建、迁建、扩建砖瓦窑厂,18门以下简易轮窑关停不少于2座,力争全部关停,对砖瓦企业停止供应农田粘土,所需资源全部从水下获取;7.完成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或开发项目1个以上,新增生产能力1500万块以上,;8.完成新墙材推广应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1个;9.征收、使用、管理好墙改基金,按时向市上报有关报表,按省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向省解缴墙改基金;10.做好墙改节能的宣传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 |
海门市 |
1.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44.8%以上,其中非粘土非烧结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总量的比例达53%以上;2.粘土制品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,其中粘土实心砖产量下降9.5%以上,压产到0.38亿块以下;3.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48%以上;4.示范工程达到2个以上,城镇以上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全面实施节能设计50%的标准;5.抓好各乡镇新墙材推广应用工作,巩固以往“禁实”达标乡镇,确保不反弹;6.研究清理整治砖瓦窑业的政策措施,不得新建、改建、迁建、扩建砖瓦窑厂,简易轮窑关停不少于2座,力争全部关停,对砖瓦企业停止供应农田粘土,所需资源全部从水下获取;7.完成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或开发项目2个以上,新增生产能力4500万块以上,其中新建2个以上新墙材项目;8.完成新墙材推广应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1个;9.征收、使用、管理好墙改基金,按时向市上报有关报表,按省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向省解缴墙改基金;10.做好墙改节能的宣传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 |
启东市 |
1.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16.7%以上,其中非粘土非烧结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总量的比例达31.3%以上;2.粘土制品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,其中粘土实心砖产量下降7%以上,压产到1.19亿块以下;3.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80%以上; 4.示范工程达到2个以上,城镇以上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全面实施节能设计50%的标准;5.抓好各乡镇新墙材推广应用工作,巩固以往“禁实”达标乡镇,确保不反弹;6.研究清理整治砖瓦窑业的政策措施,不得新建、改建、迁建、扩建砖瓦窑厂, 18门以下简易轮窑关停10座,力争全部关停,对砖瓦企业停止供应农田粘土,所需资源全部从水下获取;7.完成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或开发项目3个以上,新增生产能力6000万块以上,其中新建1个以上新墙材项目;8.完成新墙材推广应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1个;9.征收、使用、管理好墙改基金,按时向市上报有关报表,按省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向省解缴墙改基金;10.做好墙改节能的宣传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 |
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|
1.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70%以上,其中非粘土非烧结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总量的比例达0.02%以上;2.粘土制品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;3.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95%以上;4.积极培植示范工程,城镇以上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全面实施节能设计50%的标准;5.抓好禁止生产、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,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,确保建制镇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不反弹,对砖瓦企业停止供应农田粘土,所需资源全部从水下获取;6.做好墙改节能的宣传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 |
市墙改办 |
1.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(国办发〔2005〕33号)和《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》、省政府(苏政发〔2006〕152号、苏政办发〔2005〕130号)和市政府(通政发〔2006〕62号)以及市经贸委、建设局、财政局、国土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建材〔2007〕109号等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,认真做好墙改与建筑节能宣传工作;2.粘土实心砖产量控制在5.69亿块以下,下降8.5%以上;3.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例达到72 %以上,其中非粘土非烧结新墙材占新墙材总量比例达23%以上;4.做好墙改基金征收、使用、管理工作,协助市财政局严格做好墙改基金返退工作;5.配合市建设局做好市区范围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;6.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建筑节能的管理和节能技术、产品的研制、开发、应用,积极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;7.配合有关部门帮助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、建设单位落实有关优惠政策;8.指导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改和新产品研发工作,争取完成技改开发项目17个以上;9.对口指导各县(市)、区墙改办开展相关工作。 |